中醫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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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足適履的迷思(二)

Posted by on 30 May 2009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擬定療效標準的迷思

筆者常常在許多中醫論文中看到這樣一些不倫不類的[療效標準],譬如上海某醫院中醫科醫生名為《俞原配穴法治療消渴症的臨床體會》一文(請參閲《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08年1月份會刊)。我們姑且不談該論文所談體會之優劣與深淺,僅從其療效標準的擬定就存在著明顯的學術概念上的謬誤。

文章中將其療效標準擬定為顯效、有效、無效三种。其中“顯效”定為“三多一少”臨床症狀明顯改善,實驗室檢查空腹血糖值降低;“有效”定為“三多一少”臨床症狀明顯改善,實驗室檢查空腹血糖值無明顯變化;“無效”定為臨床症狀及實驗室檢查均無明顯變化。

作者明明在進行中醫的診斷治療,卻偏偏要扯上西醫的糖尿病名稱,似乎不帶點“現代醫學概念”就會覺得有辱自己醫者的身份。而且其療效標準的制定也很有趣、基本上屬於[中西醫結合]一類的“聯姻”性質,可以説是亂扯一氣。其中既有著中醫的臨床症狀改善,也有著西醫的空腹血糖值的觀察結論;中不中,西不西的,其學術歸屬十分混亂。

作者依據上述療效標準認定,其所收治的14例案例中,顯效2例,有效8例,無效4例,故而作者認定其有效率應該為71.4%。不過正如前述,這種療效標準的擬定既不屬於中醫,也不屬於西醫,應該還是屬於中國國内那種非驢非馬的“騾子醫學”理念。不過問題在於作者所擬定的這個標準根本就不能説明什麽,西醫臨床也不可能予以承認。

依據西醫診治糖尿病的療效標準,作者關於“有效”案例的認定標準中“空腹血糖值”並沒有得到明顯改善,因而依據西醫臨床的診治標準不應該稱作為有效,故而西醫所能夠認定的有效率只能為14.3%;而這種療效對於西醫來説並不具備值得臨床推廣的學術價值。顯然,作爲醫者,14.3%的臨床療效應該是無顏見江東父老了。由此可見,作者將西醫的檢驗數據如此拉扯進自己的診斷標準中來作爲時髦的裝潢可以説是弊多利少,得不償失。

如若依據中醫診治消渴病的療效標準—-“[三多一少]臨床症狀明顯改善”,作者關於“顯效”與“有效”案例的認定都應該屬於有效之列,故而其有效率認定為71.4%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不過應該看到,如若作者認定這種71.4%的療效,那麽,其在自己所列出療效標準中提出以“空腹時血糖與尿糖數據”作爲觀察項目之一的説法也就不存在任何意義了。

由此可見,作者在論述俞原配穴法治療消渴症的臨床體會時扯出西醫關於糖尿病的診斷依據作爲自己的療效參照標準、的確屬於畫蛇添足,多此一舉。事實上,這種做法對於中醫的學術研究毫無意義,對於西醫的學術研究也毫無意義,即使從統計學的角度來看也不存在任何實際價值;其唯一可以證明的,就是顯示作者對於得到西醫認可的渴望心態,這也是某些中醫業者缺乏自信心的、較爲普遍的一種學術現象。

筆者以爲,這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奢望,如若西醫真的能夠認同該作者所制定的療效標準,那只能説明西醫已經改變了自己的現行學術(包括診斷與療效)標準;否則就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其實上述療效標準的擬定,還反映出作者在[中西醫結合]學術思維的影響之下,錯誤地將糖尿病与消渴症等同起來;因爲只有在學術概念上合二爲一,纔有可能會出現上述較爲荒謬的療效標準。

事實上,儘管存在著某些相同的臨床體徵,西醫的糖尿病並不等同於中醫的消渴症。我們應該懂得,除了Ⅱ型糖尿病与消渴症相去甚遠之外,中西醫對於二者的的診斷標準是絕然不同的。

我們知道,糖尿病的西醫診斷依據只是依據空腹時血糖指數的高低來認定,因而並不具備“三多一少”體徵的Ⅱ型糖尿病也會被診斷為糖尿病。而中醫消渴症的診斷僅僅只是觀察患者是否具備“三多一少”等臨床病態體徵,至於“空腹時血糖指數的高低”到底如何並不屬於消渴病的中醫診斷所考慮的範圍。由此可以得出的結論就是,西醫關於糖尿病的診斷概念與中醫的消渴症毫無共同之處。

我們還可以換個角度來看,中醫臨床上具備“三多一少”病態體徵的案例很多,而且許多患者僅僅只有“三多一少”症狀中的某個症狀;依據中醫學術理論,對於這些患者應該參照“上消”、“中消”、“下消”來分別處治。事實上,這些具備“三多一少”臨床體徵的消渴症患者空腹時的血糖指數到底是多少、是否一定達到西醫糖尿病的臨床診斷病態值?筆者對此毫無興趣、也未作相關研究,不過筆者根本就不認爲糖尿病必然等同於消渴症。 Continue Reading »

削足適履的迷思(一)

Posted by on 25 Jan 2009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削足適履一詞出自《淮南子•說林訓》文中,其曰:“夫所以養而害所養,譬猶削足而適履,殺頭而便冠。”比喻過分遷就現狀。筆者從這個成語中,也隱隱約約體會到我們中醫專業内部的這種遷就。

在現代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中醫還基本停留在原來的基點之上,並沒有得到十分顯著的發展,因而許多中醫業者痛心疾首,希望能夠借助現代科技的力量來促進中醫事業的發展。從主觀上來說,這種想法的出發點是非常好的;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事實是,近百餘年來中醫沒有得到發展的原因並非缺乏科技力量的幫助,而主要應該歸咎於遭到不公平的學術歧視,歷屆政府幾乎都在採用各種限制手段來否定和改造中醫學術結構。

在這種環境下,中醫事業能夠留存下來已經就是不太容易的事了,其中歷經多少中醫業者傾力抗爭,歷經多少有識之士鼎力相助,總算還能夠維持目前這種不死不活的局面。事實上中醫學說的科學性及其實用價值如何,廣大民衆心裏都有著一桿秤,即使既得利益財團的無情打壓,也絕對滅絕不了人們對於中醫療法的情感與需求;顯然,廣大的患者都沒有嫌棄傳統的中醫療法。

問題是在目前的中醫業界内部,許多中醫業者的專業頭腦已經出現動搖,他們在面對強勢的西醫療法時顯得那麽地無奈,那麽地自卑,甚至願意出賣傳統的中醫學術結構來換取名義上的中醫生存權利,這是何等地悲哀?!

或許是源自滿足於西醫認可臨床療效的心態,或許是源自對於中醫學識認知的缺失,或許是源自於中醫業者無奈與自卑的心態,這些中醫業界人士或多或少都表現出削足適履的病態心理,的確令人不勝唏噓。這種乞求現代科技思維來發展中醫學說的想法與做法,完全可以稱之爲“殺頭而便冠”。

對於中醫事業來説,這些纔是最可怕的事情。某些中醫業者願意抛棄自己的傳統中醫思維,而欣然迎合現代科技的思維模式;他們不是堅持中醫的學術準則,卻偏要扯上西醫的東西來作為幫衬;對於顯著的中醫療效他們不去宣傳,卻願意謳歌為西醫療法作附庸;中國自己“發展傳統醫學”的憲法條文可以不必顧及,卻偏要跟在洋人的屁股後面來禁用中藥;明明知道土生的特有中醫藥療法只能屬於中醫業者運用才能安全,卻沒有政策去限制非中醫專業人士濫用中醫藥療法;……如此等等,難以罄書。

其結果必然是,中醫藥學由於失去傳統的學術理念而變爲現代科技社會的“科學中醫”。事實是,由於缺乏中醫學術理論的臨床指導,以至中醫藥療法失去原有的顯著療效;由於缺乏中醫藥臨床使用規範的指導,中藥中毒的臨床事故越來越多見。屆時,真正的傳統中醫也就終於可以壽終正寢了,世界從此就可以歸於一統醫學,人類社會也就又失去一種能夠從本質上幫助自己真正達到健康狀態的醫學–中醫藥學,而任由商業化的局部對抗療法來蠶食自己的軀體。

青蒿素所導致的迷思。

[中西醫結合]有個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在中藥中提取“有效成分”。其實,所謂“有效成分”的概念實際上屬於西藥的學術範疇,與中醫藥毫無關係。事實上,西醫西藥從來就是在依照自己的學術規律從大自然生物中提取“有效成分”來用於臨床,並非僅僅只是從中藥中提取。

然而,我們許多中醫同仁卻很願意接受這種中藥“現代化”、“科學化”的理念,以爲這是中醫藥發展的唯一途徑,甚至盲目地將西醫從中藥中所提取的“有效成分”視作中藥,認爲屬於“中藥發展”的佐證。如《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07年9月份會刊第6頁所刊載的題為《馮德孔美國回來談中醫必然發展》一文。文章說:“去年在48國非洲國家元首北京峰會上,胡錦濤主席把中藥抗瘧製劑‘青蒿素’作爲厚禮送給非洲人民,説明中藥發展了。”

這是一篇呼籲大衆弘揚中醫的文章,作者描述馮德孔先生經中華醫藥特色療法交流推廣聯合辦公室推薦、曾作爲中國中醫代表團成員來美國洛杉磯、舊金山進行學術交流。馮先生主要通過闡述中醫在美國發展的事實,嚴厲駁斥了[廢中醫論],並為中醫作出了有力的辯護。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作爲擁有特色療法的馮先生,上述論述則顯示出其對於中醫藥的認知存在著某些偏差;筆者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並非為著吹毛求疵,因爲將“有效成分”視作中藥會給傳統的中醫學說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Continue Re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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