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食品醫藥管理中,中藥被列入食品類管理,而且允許針灸醫師臨床使用。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管理規定。一方面中藥作爲食品,在市場上可以隨便買到,因而也可以隨意食用;而另一方面,中藥又屬於藥物,被中醫師用來在臨床上治療疾病。雖然有少部分中藥可以食用,但實際上中藥並不是食品,而是中醫師用來治療疾病的藥物。中藥有“四氣五味”之分,中藥的使用必須符合中醫的“辨證論治”等臨床使用規律,那些不懂得中醫理論的患者或其他醫學界的醫生隨意使用,容易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發生。同時作爲食物,必須是無毒的;而部分中藥含有相關的毒性;即使完全沒有毒性的中藥,在使用不當時仍然會導致中藥中毒。因此,這種藥食混淆的現象會導致管理混亂,除了中藥中毒事故叢生外,許多中藥也因爲含有毒性成分不符合食品的管理規定而被拒絕進口,使得中醫師和廣大患者失去使用部分中藥的權利。

臨床上常有患者詢問:“中藥是不是健康食品?” “爲什麽吃了那些健康食品會不舒服?” “中藥能不能長期服用?”……一連串的問題圍繞一個核心:中藥的定位問題;也就是說,中藥到底是屬於食物、還是藥物的問題。我們知道,不少中藥可以食用,這類中藥的共同特點是藥效較弱,對人體的作用較小,因此使用後不會出現不適反應。但大多數中藥並不適合作爲食品食用,這些中藥的藥性較大,對人體的作用較強,它們被發掘出來是作為中藥用來治病的;如果使用不當,常常會損傷人體的健康。因此我們說,中藥是中醫師臨床用來治療疾病的藥物,不能隨便當作食品食用。即使使用中藥保健養生,也必須在機體出現輕微的病態證型之時,進行針對性較強的辨證施用,使得病態證型得以糾正,從而不至釀成疾病。我們必須懂得,中藥養生祗能起到延緩衰老的作用,絕非指那種無病吃藥,以期長命成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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