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水中毒死亡案例談起
Posted by admin on 17 Jun 2010 at 05:37 pm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据報道,前者加州沙加緬度28歲婦女珍妮佛•李•史崔奇(Jennifer Lea Strange)在參加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中由於喝水過量導致急性水中毒而死亡,沙加緬度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沙加緬度娛樂通訊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賠償死者家人1657萬7118元。
水中毒導致人死亡的概念是很難被人們接受的,因爲水對於人體實在是太重要了。我們知道,人的身體中所佔比重最大的成分就是水,所以說人不能離開水;一段時間不吃東西人體尚能存活;如若在相同的時間之内得不到水的補充,人體就會出現衰竭而死亡。
在電臺2007年舉辦的任天堂Wii電玩機贈獎喝水比賽中,珍妮佛總共喝下2加侖的水。在領到獎品之後,她的臉色變得慘白,雙眼充滿著淚水,她哭著打電話告訴同事,說自己頭痛欲裂、反胃慾嘔,無法上班;隨後人們發現她死在家中的床上。據説住在勝利谷(Victorville)的男子大衛•葛羅斯(Dave Gross)也曾於2006年參加過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獲勝之後也大病一場,所幸沒有送命。
顯然,珍妮佛過量飲水、中毒死亡的悲劇在於人們不懂得過量飲水有可能給予身體以致命傷害的道理,他們只是錯以爲水既無毒、多飲應該無所謂,頂多只會使肚子脹一會兒而已,排出去就沒事了。前段時間,有人經常鼓吹早上起床之後讓自己多喝幾大杯水,以爲這樣可以幫助排除身體内部的毒素。
事實上這種説法並不符合人體的客觀規律。其一,人體的本身就具有一套完整的排毒系統,在正常的生理條件之下,根本就無需通過大量飲水來刻意排毒。其實最好的排毒方法就是維持機體自身的排毒功能,這需要使自己保持正常的生活規律才能做得到。其二,對於身體來説,只有在身體處於需要的狀況之下,適量補充水分才屬於正確的選擇,那種刻意大量飲水的做法只會人爲地、不必要地加重腎臟、以及其它臟腑組織器官的負擔。
我們知道,在正常情況之下人的身體具有非常有效的相應協調性能。譬如當你的身體處於濕邪困脾的狀態時,你就會感受到口味不佳,嘔惡,不慾食等不適感覺,此時的你如若勉強吃飯、也會自然而然地想吃點辣椒之類的重口味食物。
當你的身體處於脾腎陰虛之時,你就會感覺到口渴,此時你自然就會出現想喝水的願望。而且,當你的身體處於熱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涼水、冰水;當你的身體處於寒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溫水、熱水。所以說,當你處於暫時還不存在喝水願望的時候,刻意地強迫自己大量喝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爲這樣做違背著自己身體本身的自然調節規律。
水中毒的死亡案例給了我們許多的提示。首先它告誡我們,拿出自己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作爲賭注是非常不值得的;喝水比賽如此,那種所謂的“大胃王”比賽也是如此,那些挑戰生存極限、運動極限的比賽更是如此。我們應該認識到,即使博得這種比賽的世界冠軍又怎麽樣,到頭來縱然沒有失去生命,由此而導致的身體傷痛也將會折磨自己一輩子,完全可以説是得不償失。
水中毒的死亡案例還提示我們,如若使用不當,任何食物(無論其有毒與無毒)都有可能傷害到人體、乃至生命,更不用説那些用來治病的中藥。目前,對於不當使用中藥會導致中毒的問題,由於缺乏專業知識的認知,許多人都存在食用沒有毒性的食物與中藥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的觀念。
這種觀念當然是極端錯誤的。依據中醫的學術理論,有可能給身體造成傷害的東西並不一定在於其是否含有什麽毒性成分、而主要在是否適用於你身體的問題。同時,對於有毒食物與藥品的食用,人們一般都會特別警惕,而對於不含毒性成分的食物與藥品、人們則往往會忽視其對於身體的危害性。
這個問題的存在實在是太普遍了。譬如:現代人最爲擔心、也很容易患上的高血脂、高膽固醇等疾病的產生,就是由於患者長期飲食不當所導致而出現的慢性中毒。事實上,目前飲食習慣的“現代化”正在嚴重地危害著人類,這種不良的生活習慣正在慢慢地消耗掉人類的身體素質。
我們知道,現代人飲食的常態就是早餐基本上不吃,中餐隨便混一下,晚上回到家裏與家人團聚一起吃大餐、有時甚至還要宵個夜。顯然,這種飲食習慣對於人體的傷害是很大的。
早、中餐不吃好,你一天工作所消耗的能量從何而來?如若沒有適量進食,肯定就只會消耗掉身體自身原有的健康儲蓄。而在晚上並不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的情況之下,進食大餐的結果必然會導致機體營養過剩;況且到了晚上,機體胃腸的消化、吸收能力一般都處於較弱的狀態,故而晚餐所進的大量食物大多數都會變成爲垃圾而堆積在體内,使得身體出現高血脂、高膽固醇狀態。似此,無毒的食物也就變成了慢性毒藥而不斷地傷害著人體。
所以說,不當地使用無毒的食物與藥品都會傷害到人體。事實上無毒的米麵同樣也可以成爲殺人的毒藥,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常識。譬如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飽食米麵的後果必然會導致死亡;也就是說,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過多的食物就是可能會導致死亡的毒物。
所以說,食物與藥品有毒無毒應該不是問題的主因,日常生活中所出現的中毒問題基本上都屬於使用不當所導致。事實上,人們對待中藥中毒問題的觀念同樣也存在著類似的不恰當偏見,前者不少中藥中毒的臨床案例常常被某些有心人士大炒熱炒,毫無道理地將中藥中毒的主要責任完全歸咎於中藥的毒性問題,一時間曾被他們閙到人們一聽到需要服用中藥就會感到害怕。
依據這些人對待中藥中毒的邏輯思維來看,這類死亡案例的責任不應該追究其食用方式是否得當,而只應該追究這些中藥是否含有毒性、是否存在變質等問題。如若依據這種邏輯,珍妮佛•李•史崔奇水中毒的問題也只應該在水的毒性問題上打圈圈,而不應該追究喝水比賽舉辦者的責任。
顯然,這是一種非常不切實際的思維邏輯,如若僅從毒性成分的角度來分析,他們當然不可能找到正確的答案與解決方法。人們常常注意到,許多人在盲目地服用人參、白木耳、冬蟲夏草等中藥之後,不但沒有達到培補身體的初衷,反而會導致出現各種相應的不適反應。事實上,無毒的中藥出現中毒反應的道理也很簡單,屬於中醫關於“藥不對證”而中毒的學術範疇。
我們知道,水是用來補充身體水分缺乏的,過量有可能導致死亡;而中藥屬於中醫師臨床治病的藥物,因而也只能依據“四氣”“五味”的中醫學術規律來認知,只能依據中醫臨床診治疾病的“辨證論治”學術規律來使用,任何違背上述學術規律來使用中藥的結果,極有可能出現藥物中毒現象。
此外,由於人們沒有將中醫學說當成一門獨特的醫學來認識,所以常常將西醫的學術理念用來指導中藥的臨床使用,其結果必然導致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譬如前者發生在比利時的某西醫師亂用中藥減肥而導致多人腎衰竭、一人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人們在看待這個問題時,只願意將中藥的毒性作爲中毒的主因,而不願意去追究肇事元兇—-不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使用中藥的問題。
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中國大陸許多中草藥被製成注射劑型而使用於臨床,不斷地出現中毒死亡的醫療事故,可是相關部門卻只願意從這些製劑是否被污染的角度來看,而不願意追究其肇事主因——“中藥西用”的問題。
人們都知道,西藥主要源於人工合成,而中藥主要源於自然生成,這些動物、植物、礦物類東西被中醫師用於臨床治病,那麽它就成爲中藥;如若不然,這些東西也就只是大自然中的一些動物殘骸、野果雜草、石頭化石之類的東西。
對於這樣一些東西,如若在依據中醫藥學術原理的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那麽可以認爲那是屬於中醫藥本身的毒性問題;而該西醫生擅自將其拿去做成減肥的“苗條丸”胡亂使用,給人減肥而導致病人死傷,這與中醫藥有什麽關係呢?
所以說,如若中藥中毒屬於非中醫業者自己胡亂使用,其責任當然不應該歸罪中醫中藥;如若中藥中毒屬於中醫師臨床治病所導致的問題,那當然就應該追究中醫師個人的法律責任,正如近期在英國發生的“中醫師”吳英而遭到法律起訴案件,吳某身為中醫業者,卻不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亂用中藥、從而導致患者出現腎衰竭、膀胱腫瘤的醫療事故(詳見拙文《法律的警示》)。
顯然,這種不去追究中藥的管理與使用的現象是極不正常的,某些人在不懂得尊重中醫學說學術規律的前提下,將幾乎所有的中藥都用西藥的成分分析方式來理解與對待,甚至給麥門冬這樣的一類中藥都冠以含有毒性成分的標簽,這種做法既可以説是莫名其妙,同時也嚴重地傷害著人們使用中藥治病的權利。
對於上述水中毒死亡的案例,西醫學術理論認爲,雖然水不含毒性成分,但是喝水太多會造成血液中的鈉離子稀釋,導致電解質失調,造成腦部腫脹、心跳停止。水中毒的症狀包括頭痛、眼花、噁心、全身無力等等。
雖然西醫能夠依據其學術理論中剖析出水中毒的病理,但是水的分子結構H2O實在是太簡單不過,比較容易得出相關的學術結論。如若面對複雜的中藥有機分子結構,採用毒性成分的學術理念、或許就不那麽容易做出相應的病例分析。況且,對於中醫藥關於“藥不對證”而中毒的相對毒性理論,是根本就無法借用西醫藥學術理論來詮釋的,因爲許多中藥都和水一樣,並不一定含有西醫所認定的毒性成分。
所以說,將中藥飲片西醫化爲“有效成分”與“毒性成分”的做法是徒勞無功的,在臨床使用中藥治病的過程中,傳統中醫師一般只會依據中藥的“四氣”、“五味”等特性來辨證用藥,而西醫師也無法依據中藥的成分分析結論來指導使用中藥,故而筆者會認爲將中藥“成分化”毫無意義。
由此可以看出,中藥不是西藥,中醫師臨床使用中藥並不需要關注中藥含有哪些毒性成分,所需要的只是在用藥之時、必須嚴格遵循中醫關於對證的學術規律。所謂對證其實很簡單,就是寒藥治熱病,熱藥治寒病;補藥治虛證,瀉藥治實證,以及表藥治表證等用藥法則;如若未能遵循上述用藥規律,即可稱之為藥不對證。
上述中醫學術規律既適用於含有所謂毒性成分的中藥,同樣也適合於不含所謂毒性成分的中藥,許多人不恰當地服用人參、白木耳、冬蟲夏草而導致中毒的案例都能夠證實這個問題。顯然,如若依據西藥有效成分的藥理來分析,上述中藥的本身並不含有所謂的毒性成分,所以這類中毒案例就如同上述水中毒一樣地不可思議。
如若運用中醫藥的學術理念,這類無毒中藥中毒的案例就很容易理解了。正如前述例證,中醫臨床對於中醫理論所認定的熱性體質患者的治療,一般都應該使用寒性藥物,如若此時不當地使用熱性藥物,則無異於火上加油,必然會加重患者的熱性體徵而出現中毒反應。
由此可以看出,如同西藥一樣,中藥中毒的主要問題應該歸咎於使用不當,也就是說在使用中藥時沒有尊重中醫學說的用藥規律;這個問題同時也提醒我們應該加強中藥“專藥專用”的管理措施,以杜絕中藥中毒事故的頻繁發生。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重視水中毒案例給我們的警示,因爲這個警示是多方面的。說句實話,拿自己最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來博取那點獎品之類的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而且,舉辦以有可能傷害到參賽者身體與生命的任何超越極限的比賽活動來促進商業效應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的,應該予以堅決抵制與禁止。
事實上,類似的超量比賽一直都在進行,譬如所謂的“大胃王”比賽、生存極限比賽、運動極限比賽等等。可以說,所有類似的比賽都只是商業行爲,根本就沒有尊重人體的正常生命規律,因而必然會給參賽者帶來相應的身體傷害。
筆者曾經觀看過許多超越極限的運動,每當看到當事者的身體受到嚴重撞擊的時候,筆者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若干年之後這些人身上所必然出現的痛苦神情,心中總是一陣陣發緊,希望能夠勸阻他們不要將自己寶貴的身體當作賭注的籌碼。筆者當然知道自己是在杞人憂天,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中,不會有多少人能夠聼得進筆者幾近迂腐的學究聲音。
不過我們應該懂得,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著自己的規律,刻意違背規律的結果,必然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譬如科學的發展導致人們對於商業利潤的重視,過度的掠奪性開發有可能導致全球氣候、地理環境的極大惡化,除了導致冰川融化、大量吞食陸地面積之外,還使得自然災害頻頻發生,嚴重地危害著人類的生存。而今,許多聰明人終於警覺到世界的沒落,他們也都正在大聲疾呼保護環境的重要性。
在現代社會中,類似的思維實在是太普遍了,舉不勝舉,西藥的大量使用也是這樣。譬如過度地依賴激素治病,除了帶給人體器官組織造成相應的傷害之外,還會使得兒童的發育出現異常,嚴重地影響到人類的繁衍。抗生素也是這樣。濫用的結果,除了催生大量的抗藥病原體(包括病毒、細菌等)之外,還會使得患者體内的有益菌群大量死亡;而且相關報導顯示,上述藥物的污染甚至已經影響到南極洲。顯然,上述西藥的使用及其副作用、也都嚴重地違背著身體與大自然的正常規律。
在人類的思維中,急功近利常常屬於許多人的第一選擇,因而進行掠奪式地開採基本上已經成爲社會的主流,其開採的對象包括人的身體、名聲、倫理、道德等等,當然包括世界上一切具有商業價值的東西。
從上述論述中,筆者對於中醫藥的學術規律似乎有了更深一點的認知。筆者以爲,所謂中醫,並非專指“中國的醫學”,因爲中國的醫學實在太多,不同的民族都有著自己的醫學,譬如藏醫、蒙醫、壯醫、苗醫等等,所以這種説法並不貼切。如若從學術的角度來看,中醫的稱呼應該理解為“中庸之醫”,即維繫身體陰陽平衡、五行相生相剋正常生理狀態的醫學。
既為中庸,則必然強調“勿太過”,也 “勿不及”的學術思維,喝水如此,吃藥亦如此;休息如此,運動亦如此;人類的所有活動都應該順應“中庸之道”的自然規律,拒絕過度開發的商業行爲。只有遵循自然規律,人類的生存、身體的健康纔有可能得到保障,任何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爲只會給自己、給人類造成相應的傷害。
筆者以爲,順應“中庸之道”的思維與言行應該得到世界的普遍認同,順應大自然的規律如此,順應身體與生命的規律也是如此,順應學術的專業規律更應該如此,只有順應了規律,才能夠真正達到“天人相應”的和諧狀態,才能夠真正有益於健康與生命,任何不尊重大自然規律的言行都應該受到譴責與排斥。
同樣的道理,作爲一門自然學科,中醫學說有著自己的學術理論,並能夠依據學術理論有效地指導臨床治病,在某些方面甚至能夠取得高於西醫的臨床療效,對於這樣一種極具生命力的醫學學科,同樣應該尊重其學術規律,而不應該將其“科學化”、“現代化”、“西醫化”,更不應該以各種藉口、並通過不正當的權力來強行肢解中醫的傳統學術理念、以及廢絕中醫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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